协会简介
中国文化信息协会 1994 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成立,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的工作接受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行业管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是由全国文化和旅游业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界知名学者专家和从业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本会简称中文信协,英文名称为 CHINESE CULTURAL INFORMA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 CCI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16041H。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协会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协会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文化艺术传承与创新发展。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行业管理部门是文化和旅游部。
本会党的工作接受中央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本会接受民政部、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领导
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文化信息的路线方针政策,创新管理模式,促进文化信息业发展;
(二)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文化信息学术研讨,普及文化艺术科普鉴赏知识,提高文化信息的产业生产力,促进文化信息事业的融合发展;
(三)拓宽信息资源渠道,创建文化信息大数据信息库,为社会提供多元文化信息发展服务;
(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及文化艺术专业培训,研究制订团体标准,提高专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举办文化信息发布会、新质文化促进活动、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文化信息业创新产品展览展示会;
(六)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会刊,编辑文化信息科技人才与成果的出版物,办好协会网站;
(七)举办红色文化活动,传承红色基因;举办公益文化活动,弘扬无私奉献精神;
(八)开展国际间的文化信息交流传播活动,增强中华文化与智慧旅游的国际影响力。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中国文化信息协会文化创意传播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文化自信的精神,以“新时代”的新思想、新理念来领会文化自信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文化艺术新方位、新格局、新动力,落实文化自信的时代使命担当,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在新时代的发展建设,特此建议成立“中国文化信息协会文化创意传播工作委员会”。
中国文化信息协会文化创意传播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等信息;
二、举办有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编印相关资料;
三、通过文化创意传播工作委员会的信息平台,团结全国各地文化艺术专业工作者以及行业协会和国内主流媒体,举办文化创意践行活动,提供咨询与服务;
四、积极推动文化艺术行业建设,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共享,推动创意产业技术创新与管理进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创意产业健康发展的活动;
五、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交流平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规范化建设,引导文化创意理念和作品积极回报社会,培养策划文化创意领域的优秀人才;
六、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文化艺术;
七、完成协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及其职责:
主 任:韩科峰
副主任:刘永彬
副秘书长:洪洋、龙金科、葛忠鹏、王智力、高洋、闫洪彬、刘振亚
(一)秘书处
(二)办公室
主 任:丛娜
职 责:文件处理 协调工作 财务管理
(三)组联部
主 任:刘永彬(兼)
副主任: 林君斌、张大杰、周建设
职 责:会员登记 注册服务 委员会外联
(四)编辑部
主 任:洪 洋(兼)
副主任:代运良 杨府
职 责:报刊图书 编辑出版
(五)展览部
主 任:姜海军
职 责:文化艺术 展览展示
(六)培训部
主 任:龙金科(兼)
职 责:会议研讨 专业培训
(七)品牌部
负责人:高洋(兼)、丛娜(兼)
职 责:品牌文化 品牌传播
法律顾问:祁粤青、巩香、史馨、杨鹏、马仕代